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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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两千元竟黑了公司网站
本报提醒:年底讨薪一定要依法理智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李蕾俊

  本报讯  黑了公司网站的是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导火线是两千多元工资。年底了,金华市金东区法院日前判决的这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是老板和员工都值得一读的。
  只有高中文化的小方对电脑非常精通。去年8月,小方凭着不赖的电脑技术进入金华某大型汽车服务连锁公司,从事网站的制作、维护和推广等工作。
  但是公司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这让小方产生了辞职的念头。今年4月,小方向公司提出辞职,没被批准。小方于是又呆了2个月,之后小方在多次辞职未果的情况下自行离开了公司。
  不过小方走的时候,公司还有两千余元的工资没有发给他。小方越想越气。离职当日,他下载了一种木马文件上传到了公司的网站服务器。
  此后小方开始实施他报复公司的行动。从7月13日开始,小方从网吧等地通过木马文件登录到原公司网站,对网站进行攻击,使网站一打开便显示出公司被收购的消息,或直接跳转到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网站,原公司和董事长名称被同音贬义词替换,董事长的照片也被替换成了卡通猪的图片。从7月至9月期间,小方频频对公司网站发动攻击,对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篡改,有时一天就多达五六次,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网站被攻击后,该公司多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抢修和数据恢复,但每每恢复没多久,就再次被黑。9月,该公司无奈地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月26日,小方被抓。
  小方虽然是因为工资被拖欠才攻击网站的,但他的行为已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2月12日,26岁的小方被金华市金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法庭审理中,小方说:“我只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气不过,也是我自己和单位沟通太少了。我以为这只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好的影响,真的没有想到要负刑事责任。我很后悔……”
  年底是劳资纠纷频发的时候,我们一方面呼吁老板们及时足额地发放工资;一方面也要提醒劳动者,在面对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可以求助劳动部门,也可以选择司法途径等合法讨薪的渠道,而不要一时冲动采取违法的对抗和报复之举,否则会害了自己,得不偿失。